4月18日,來鳳法院執結來鳳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與湖北翔奧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為來鳳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執行到位標的款80萬元,為來鳳中心大局工作提供了優質高效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2018年2月2日,湖北翔奧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因繳稅資金不足,要求向來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借款8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周。湖北翔奧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在借款到期后并未按期還款,來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遂向來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鑒于該案事實清楚,原被告雙方并無爭議,來鳳縣法院立即啟動速裁程序,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調解生效后,來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遂向來鳳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來鳳縣法院執行局通過調查了解,湖北翔奧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確實存在資金困難的情況,但第三人凈化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尚欠被執行人湖北翔奧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債權人民幣154萬元。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來鳳縣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湖北翔奧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對第三人凈化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到期債權人民幣80萬元。來鳳縣法院執行法官奔赴浙江臺州對該案進行強制執行,通過釋法明理,凈化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最終同意履行到期債務。
4月18日,80萬元執行款打入來鳳法院賬戶,該案自立案到執行完畢歷時不到兩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