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香平: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

趙香平 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我叫趙香平,來自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到法院工作已二十五年了,這些年的工作可謂是:累并快樂著,忙且充實著。

剛進入法院時,我以為法院是威嚴的,法官是神圣的,但隨著工作的深入,我才發現無論是在執行庭、民事庭還是立案庭,作為法官,更多時間還是面對各種法律文書,與當事人和信訪群眾,回答他們對判決或執行中的各種各樣疑慮和問題,有時甚至會遭到當事人的謾罵和侮辱。這些種種,讓我一度認為自己的工作過于勞累。然而,醫生有醫鬧糾纏的痛苦、警察有隨時待命的壓力、民工有揮汗如雨的勞累、商人有經營管理的風險。每個職業都有屬于自己的苦,但辛苦會讓我們踏實、堅定,看到更多的人間萬象,積累更多的人生經驗。讓我們的心靈在辛苦中磨練,不停地增加內心的韌性。

作為法院干警,我認為無論遇到什么挫折困難,都要學會調整心態,多想一下法官的使命和擔當,牢記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理想和信念永遠是指揮我們前行的燈塔。我也許改變不了別人的想法,阻止不了別人的言行,但至少我可以用自己的言行或多或少的影響著別人。多年來,無論在哪個工作崗位上,我都做到了盡心盡力,問心無愧,我始終認為,生活中自然樸素,工作中正直無私,有群眾和當事人認可我就滿足了。每個人都會有不如意,但作為法官,我們不能被消極的思想束縛,即使無法改變現狀,也要調整心態,向陽而生,熱情接待好每一次來訪,認真準備好每一個庭審。無論我在哪里,無論別人看不看得到,我都會盡力讓別人因我的存在,因我的言行而多一份溫暖的感覺。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如果你不熱愛這份工作就不可能做好。從2009年到2019年我的辦案數量每年在院里都是名列前茅。雖然累,但我熱愛法官這個為人民解決糾紛,讓他們重燃希望之火的工作,這個職業,她讓我感受到了自我價值的體現。對于我們而言作為法官要相信邪不壓正。說到這里,我想起我經歷的一件事情。

這是一個執行案件,標的約60萬左右,被執行人是邯鄲當地的一家棉紡廠。我與同事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早上7點半到達,來不及休息就出發到當地的銀行查詢被執行人的賬戶,當知曉在邯鄲的銀行沒有存款時,便迅速趕往石家莊查詢剩下的賬戶,在查詢往來明細時我們發現當天9點被執行人通過網上銀行轉走了在石家莊銀行的近百萬元。這一定是當時我們在邯鄲查詢時,被執行人得到信息轉移的存款。天色已晚,怎么辦?是打道回荊,還是重返邯鄲,與被執行人來個面對面的接觸?那是2006年,當時各地法院均有報道執行法官異地執行挨打的新聞,說不擔心是不可能的,但讓我們空手而回我真的不甘心,我就決定說:我是去講法律和講道理的,不用怕。于是我們連夜返回邯鄲。第二天8點,我們到了被執行人單位,找到辦公室主任及相關領導,我和他們談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履行,并在他們再三強調沒有能力履行時,告知他們我們已經查到他們有銀行存款并于昨天轉移的事實,在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況下法院可以處以罰款甚至拘留。因被執行單位當時是改制單位,經過二個多小時的談判,我告知他們:如果有誠意,在二周內履行,否則將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回到荊門后,被執行人已經開始與申請執行人協商,不到一個月時間就主動履行了60余萬元的全部義務,如果有風險而不去嘗試不去努力,怎么知道結果是甜還是苦呢?

我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從來沒有向當事人吃拿卡要,更沒有生冷硬推的現象存在,沒有當事人投訴或反映我辦理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或其他違法違紀現象。這么多年來,我認為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實實做事比什么都重要,因為廉生威、清生明,清正廉潔的法官才會是一個人民信賴的好法官。當然也有同事和其他人評價我說:你太老實。但我認為老實是一種品質,廉潔是威嚴之本,雖然我僅僅是一個法官的個體,但我的言行在當事人和老百姓的心目中不僅僅代表我個人,而是代表法官整體甚至是法院的形象,如果為了得到一些小恩小惠,讓公正和尊嚴受損,我將有辱法官這個稱號。

很多當事人也許一生就來法院打一次官司,不是萬般無奈又有誰會愿意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呢?所以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應該成為我們的工作精神。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對我們而言每個案件都是平常的,但對當事人而言,我們承辦的就是他們的家庭、健康、人生和權益。記得我承辦的一起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張某作為農民工,三年未要回饒某欠下的31000元工資,而且不知道饒某的住址,僅有一張欠條,一個電話。我通過電話在通訊公司查到被告身份信息,進而查到銀行存款,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使他拿到全部的工資,他要送我家里的特產,被我拒絕了,后來專門送來了一面錦旗。




有一年電視臺要做個節目,需要采訪一個農民工,我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打通了他的電話,問他是否愿意來配合一下,他居然一口答應,事后我才知道他是騎摩托車從幾十公里外的沙洋專程來的,我向他表示感謝,他居然說:趙法官,我一個老百姓什么也沒有,你幫助了我,只要是你說的,讓我來十次都愿意。

在一切道德品質中,善良的本性在世界上是最重要的。我認為作為一名法官,首先要做一個善良的人,然后才能做好法官。在我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只要是力所能及的,我都是有求必應,我給來訪的當事人買過飯、給過路費、捐過款、送過她們回家……


審理案件要取得社會效果和審判效果的統一,調解至關重要。重于疏導,變逆為順,及時調處,快速結案,是我的調解原則。如2019年審理的原告劉某與被告邵某、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標的63萬余元,我用了3個小時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最終達成了被告每月用工資償還的調解意見,雙方當事人怒氣而來,和氣而歸。鐘某的勞動合同案件,起訴到法院時距離他60歲只差不到6個月了,我與用人單位談了無數次,終于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在他退休前補交了全部的社會保險,讓他老有所養。當然對于沒有調解可能的案件,我總是當判則判,我審理的案件從未因自己的原因有超審限。對于原、被告爭議較大不可能調解的案件,總是加班加點,及時判決,從沒有當事人反映我在案件中存在久拖不審不結的現象。
現在,我到了立案庭,面對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這個全新的領域和立案庭工作的拓展,一切又需要重新學習再啟航!我相信每一名有理想有信念的法院干警都會在法治理想的星辰大海中奮力拼搏、翱翔藍天,用我們的忠誠、干凈、擔當,為法治中國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成為我們湖北法院的驕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