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駐村法官調解贍養糾紛
作者: 江冰潔 張青云 發布時間:2018-10-12 訪問次數:5866
近日,宜城法院鄭集法庭駐村法官和宜城市鄭集鎮何駱村駐村法律顧問聯合辦案,成功調解一起因贍養引起的糾紛,原告和被告均對調解結果非常滿意。自一村一法官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在全市開展以來,駐村法官和駐村(社區)法律顧問為村(居)民解決法律難題的成功案例數不勝數。
宜城市鄭集鎮何駱村二組村民童某今年86歲,與丈夫程某共生育子女五人,現均已成家,2008年原告丈夫程某因病去逝后,童某在本組老房屋內單獨生活。自2014年起,童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由五子女共同贍養。2017年8月童某因腰椎受傷住院治療,出院后為方便子女照顧及就醫,自2017年9月起在宜城市城區租房居住。2018年4月童某因病危再次住院治療,期間五子女因分擔醫療費、房租費及護工費發生爭議。
童某委托駐村法律顧問向宜城法院提起訴訟,宜城法院駐村法官劉俊了解情況后,多次分別前往其五子女家一一做思想工作,為了更好的宣傳普法,達到最佳調解效果,劉俊庭長決定采取巡回審理的方式在童某家院內開庭審理此案,當時參與旁聽的有村組干部及村民近百人,通過宣講倫理道德、法治宣傳教育等,原、被告雙方最終調解達成協議。
事后,根據一村一法官機制在進行案件回訪時,病危的原告有專人護理,身體已逐步康復。
自一村一法官和一村(社區)一顧問相結合活動在全市開展以來,為轄區村民解決了大量的涉法涉訴案件。為了更好的服務群眾,宜城法院一村一法官在全市實現了全覆蓋,在各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均有駐村法官工作聯系公示牌,上面有本人照片、聯系電話、工作職責等。在各村(社區)開展定期駐點、法治講座、走村入戶等面對面的法律服務活動。群眾不出村(社區)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困難群體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