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女兒救命錢 法院出手保公正


可憐天下父母心,為人父母總在一輩子為兒女操心。然而,6月14日,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巡回審理了一起這樣的“奇葩”案件。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榔坪鎮梓榔坪村的原告杜某某(現年67歲)與被告周某某(現年34歲)為繼父女關系,周某某在與前夫生下一女周某霞后便離婚,留下3個月大的周某霞后與外公杜某某及養父母生活至今。2018年2月,周某霞因疾病到宜昌進行手術治療,原告杜某某多方努力籌集120000元用于孫女治病并要求被告周某某到醫院照顧患病女兒。周某霞在醫院住院治療時,將原告籌集的治療費108000元交由被告看管。截止周某霞出院,結算共花費121712.41元,醫保及扶貧政策報銷費用58292.59元。周某霞出院后,被告周某某將其送回原告家中,拒絕承擔照顧責任并將自己經手的剩余現金及報銷返回的治療費據為己有。同時,被告周某某為掩人耳目將現金匯入同村李某某賬戶中,共計58292元。
6月14日上午,長陽法院巡回審判法庭在榔坪鎮梓榔坪村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被告周某某不僅沒有承擔作為母親的撫養責任照顧好患病的女兒,反而將用于女兒治病的救命錢58292元據為己有,經認定周某某行為屬于不當得利,拒不返還錢款將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庭審持續了數小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協調和現場群眾的輿論壓力下,被告周某某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當庭表示悔過并同意將58292元及相關費用單據返還原告。原被告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被告當天返回錢款,案件順利辦結。
數百名群眾現場目睹了庭審的整個全過程,此次庭審為現場群眾上了一堂真實生動的普法課。眾人都為被告不當得利,侵占女兒救命錢所不齒,也為長陽法院巡回法庭干警的公正審判而點贊。這起案件是長陽法院巡回審判走進基層,深入鄉村的一起典型案例,長陽法院今后將繼續高舉維護社會公正,普及法律知識的大旗,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