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案件可以上CCTV今日說法?
編者按
近日,“CCTV今日說法”微信公眾號刊登了十堰市張灣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一位母親驟然離世,留下兩名年幼子女與待償債務,銀行訴請遺產償債。
本案在審理中,法官反復平衡如何既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又保護未成年人的基本生存權,最終通過“保留必要份額”的方式堅持了法律的公正,守護了孩子的未來,也傳遞出法治應有的溫度。
此案一經刊發便引發熱議并廣受好評,因為它讓大家看見:法治的力量,從來都藏在對“人”的珍視里。
讓我們一同走進這起案件,讀懂這場情、理、法的溫暖對話。
借款人意外離世
銀行起訴繼承人清償貸款
2023年5月,吳某向銀行申請經營貸,用于個人投資。借款金額為3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吳某未按期還款,銀行后期催要貸款時得知,吳某已于2024年3月意外離世。截至2024年5月,吳某尚欠銀行貸款本金30萬元。
經查明,吳某去世后,留下的遺產系登記在其與丈夫王某名下的一套價值55萬元的房屋,吳某對該房屋享有50%的份額。銀行認為,吳某的父母、丈夫及兩個未成年子女作為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應優先用于還清銀行貸款,遂向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為子女保留7.5萬元后
在遺產范圍內共同償還債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債務系吳某個人投資,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價值55萬元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先將其中一半析出,歸其丈夫王某個人所有。剩余部分才屬于吳某的遺產部分,可供繼承人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吳某丈夫王某的收入不穩定,存在失業風險。唯一一套房產被拍賣后,王某和兩個未成年子女將無房居住,只能租房。加上生活費、教育費等開支,王某的收入顯然不足以支撐兩子女成年前的生活。
考慮到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遺產份額將影響債權人的清償率,法官將吳某名下遺產價值、王某和兩個未成年子女的現狀如實告知原告債權人,并向其釋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及必留份額規則的相關規定。經過法官釋法溝通,債權人對被告的遭遇表示同情,承諾將尊重并依法執行法院判決。
最終,法院判決,為子女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7.5萬元后,全部被告在繼承吳某的遺產范圍內共同償還銀行的欠款。
既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也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存權
在繼承法、合同法與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交叉地帶,如何平衡債權人合法權益與保護未成年人的基本生存權,是檢驗司法精細化水平和人文溫度的重要標尺。
繼承遺產應當先清償債務,“人死債消”并不當然存在。本案中,吳某向銀行借款既沒有雙方共同簽名,也沒有其丈夫王某的事后追認,原告某銀行也未能提交證據證明吳某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這意味著,這筆借款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價值55萬元的案涉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吳某死亡時,遺留的屬于其個人或個人份額的財產才屬于遺產。王某及其子女作為繼承人應當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王某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與此同時,為未成年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是貫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必要舉措。本案中,王某收入不穩定,唯一住房的拍賣清償必然影響兩子女的正常生活,為未成年人子女保留必要遺產份額是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的重要手段,法官判決在吳某的遺產范圍內,為被告子女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7.5萬元,展現了司法對弱勢群體的人文關懷和法理統一。
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都牽動著一個家庭的未來和一個孩子的成長。我們在審理中需要深刻認識到,司法裁判不僅是一紙判決,更是一份托舉生命、照亮前路的力量。我們既要在實體上堅守法律底線,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也要在程序與結果中注入對未成年人最深切的關懷。
司法不僅是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理性過程,更肩負著守護人倫、平衡利益、撫慰人心的重要責任。通過“保留必要份額”的方式守護孩子的未來,既堅持了法律的公正,也傳遞出法治應有的溫度。這正是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司法裁判應有的擔當與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