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安陸市棠棣鎮的李某向安陸法院執行法官發來的微信:“我今天發工資了,5000元已打入了法院的賬戶,請查收”。截止目前為止,該院已收到李某如期轉來張某、陳某、劉某、黃某的執行兌現60000元(扣劃了住房公積金40000元)。這是該院采取剛柔并濟的執行方式化解一樁執行難案取得的效果。
2016年6月,李某以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分別向張某、陳某、劉某、黃某借款,共計借款金額25萬元;2018年1月3日,上述四案件相繼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多次傳喚李某,李某均以人不在安陸為由,拒不到院履行義務。
今年3月8日,申請執行人張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財產情況:李某是武漢同濟醫院藥房的合同工,有工資收入,并享受醫院的“五險一金”和年度績效獎金等福利。
執行法官立即帶領法警奔赴武漢,和武漢同濟醫院保衛科取得了聯系。當保衛科負責人了解到案件相關情況后,馬上和醫院人事科取得聯系,得知李某確系協和醫院合同制工人。
執行法官考慮到如果每月提留李某的工資收入,執行效果不明顯。于是,執行法官建議由藥房工作人員將李某通知到保衛科,看其態度再做決定。誰知李某到保衛科后見到法院執行法官耍橫說:“我沒有錢,還不了,你們想怎么辦就怎么辦。”在說服教育無效的情況下,執行法官向李某宣讀了司法拘留決定書,準備對其采取強制措施。這時的李某,在法律的威懾下,開始顯得慌張,急忙求情保衛科負責人,請求法院不要對其采取拘留。保衛科負責人對李某說道:“剛才給你講了半天的道理你不聽,那今天當著法院的同志我給你算算賬。一是對于你的欠款,你還是有履行能力的,法院的同志不知道你的具體收入,但我們知道像你這種情況的合同工,每年的收入總共是接近10萬元。目前法院執行的欠款是25萬元,如果你每月還款5000元,每年可以還款6.5萬元,那么四年內你可以還清債務;二是如果你今天態度強硬,沒有誠心來償還別人的欠款,法院對你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我們全力配合,并且我們保衛科將你的行為上報到醫院辦公室,同濟醫院不會聘用不講誠信的人,那你的損失將更大。”當李某聽到因為不還款還會丟掉工作后,低頭對執行法官說道:“以前是我做的不對,總想著能躲一天是一天,我愿意按照保衛科的意見,寫下保證書,定于每月12日向法院匯款5000元;我的公積金賬戶有余額40000余元,法院可以扣劃。如果我沒有按期付款,你們可以請保衛科監督我。”鑒于李某態度的轉化,執行法官將執行情況和申請執行人進行了電話溝通,在四個申請執行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決定給李某一個機會,讓他寫下保證書,制定還款計劃,自動履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