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兩級法院對黑惡勢力“打財斷血”
襄陽市兩級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突出“深挖根治”,在嚴厲打擊懲處涉黑惡犯罪的同時,堅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截至目前,依法判處12名黑社會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對其他共同犯罪從嚴適用罰金刑。
襄陽市兩級法院嚴格甄別黑惡勢力犯罪涉案財產,查明追繳、沒收財產范圍,及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對發生法律效力的黑惡案件的財產刑啟動執行程序,依法盡快執結。對“黑財”實現分類甄別、準確判罰,執行到位。以馬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未經許可擅自開設聚鑫寄賣行,非法從事高利放貸、信用卡養卡套現、抵押貸款等業務。該組織采取毆打、放花圈、拘禁等多種暴力和“軟暴力”手段,組織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26起,非法養卡套現3000萬余元。襄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對馬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余13人分別判處一年零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以數萬元至46萬元不等的罰金。張某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中,法院經審理查明,該組織通過私設磅站、強行收費、非法采砂等違法犯罪手段大肆斂財,合計非法獲利4811萬余元。樊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該組織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并對被告人王某轉移的贓款791.2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為徹底摧毀涉黑涉惡犯罪經濟基礎,襄陽法院除加大對黑惡犯罪財產刑處罰力度外,還抽調監察室、刑一庭、刑二庭業務骨干組成專班,對黨的十八大以來襄陽法院辦理的300余件黑惡勢力犯罪及黃、賭、毒案件進行了評查、“起底”,對于案件定罪量刑是否適當、有無漏罪漏犯、有無“保護傘”、非法收入處置是否適當等問題予以摸排檢查,核查結果向同級紀委監委報告。
據悉,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襄陽市兩級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13件210人,涉惡案件34件259人,在審結的30件案件中,共有237名被告人因涉黑涉惡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98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判處財產刑1194.2萬元,有12名涉黑案主犯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