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兩年宣告17人無罪證據說了算
依法宣告無罪
截至2018年年底,武漢市兩級法院近兩年依法共宣告17名刑事被告人無罪。
“刑事案件事關當事人的生命與自由,刑事審判工作的核心就是要以證據為根本,查明案件事實,讓有罪的人受到懲罰,無罪的人不被錯判,這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之目的所在?!蔽錆h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秦慕萍如是說。
2018年12月19日上午,楊某偉、楊某平故意傷害案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法院認定楊某偉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楊某平構成正當防衛,宣告無罪。
2016年2月28日中午,在家門前聊天的楊某平摸了一下路過身邊的一條狗,引起該狗的主人彭某不滿,兩人發生爭執,彭某隨后邀約多人持械上門尋釁、毆打,楊某偉、楊某平兄弟二人先后持刀還擊,致彭某死亡。
該案經兩級法院四次審理,11分鐘的案發現場監控視頻被反復“審視”,證人、法醫、鑒定人以及有關專家相繼出庭,控辯交鋒異常激烈。
武漢中院二審審理后認為,雙方因為瑣事引發口角,彭某邀約多人持械上門尋釁、毆打,楊某偉、楊某平兄弟二人持刀還擊,是防衛行為。但是,楊某偉的防衛行為超出法律所容許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綜合全案依法認定楊某偉系防衛過當,楊某平系正當防衛。
宣判后,失去人身自由一千多天的楊某平熱淚盈眶,與家人緊緊擁抱在一起。
“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以來,武漢法院嚴格貫徹落實庭審實質化措施,充分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庭前會議功能,下大氣力推進關鍵證人、偵查人員、鑒定人等出庭作證。對確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堅決依法予以排除。對證據不足不能認定犯罪的,貫徹疑罪從無原則,堅決依法宣告無罪。
推進證人出庭
2016年6月,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
因鄰里間停車糾紛,矛盾升級,鄒某將劉某的右手拇指咬傷。經鑒定,劉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公訴機關以鄒某犯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被害人劉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
審理過程中,被告人鄒某對輕傷鑒定結論提出異議,申請重新鑒定。重新鑒定后鄒某仍提出多項異議,并申請法院通知專家證人出庭提出意見。
法庭上,專家證人經過仔細鑒別,建議重新鑒定。法院異地指定國家級鑒定機構進行第三次鑒定。由于劉某不配合法醫檢查,鑒定失敗。2017年5月,青山區法院以定罪證據不足為由,依法宣告鄒某無罪,同時判決賠償劉某經濟損失4000余元。宣判后,公訴機關提出抗訴,劉某提出上訴。武漢中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上訴,維持原判。
近年來,武漢法院健全強制出庭機制,完善出庭作證的方式,建成“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方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引入同步聲訊語音識別軟件和電子音像遮蔽、聲音變聲處理等設施,切實打消“證人”出庭顧慮。
2017年以來,全市法院審理的重大、復雜刑事案件中,有896名證人出庭。其中,關鍵證人174人、被害人94人、偵查人員133人、鑒定人45人、專家輔助證人10人,證人出庭率顯著提高。
排除非法證據
2015年1月21日中午,康某位于武漢市硚口區的家中著火,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起火原因是康某在家用打火機點著睡衣后扔到床上所致。硚口區檢察院以康某犯放火罪向區法院提起公訴。2015年12月,一審法院認定康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康某不服提出上訴。武漢中院經審理后查明,康某的訊問同步錄音錄像與其供述筆錄之間存在明顯的差別和矛盾,原審據以定罪的部分情況說明和言詞證據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要求。因偵查機關未作出合理說明與補正,法院依法對上述證據予以排除。2018年1月19日,武漢中院以定罪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一審判決,依法宣告康某無罪。
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也是避免冤假錯案的有效途徑。為此,武漢法院進一步完善非法證據調查操作規程,依法及時處理當事人及辯護人提出的“排除非法證據”申請,合理區分非法取證和不規范取證,準確判斷非法證據與瑕疵證據。近兩年,按照庭審實質化要求審理的重大刑事案件中,有38案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11案中被告人供述作為非法證據被排除。
為了提高刑事案件偵辦質量,避免非法證據,武漢中院還與公安、檢察機關一起規范證據標準、統一裁量尺度,相繼出臺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刑事案件證據收集指引;有28個罪名納入量刑規范化范圍,覆蓋刑事案件總數的92.1%。2017年以來,全市法院審結的認罪認罰案件中,累計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罪名量刑建議17807件,采納率超過96%。
強化庭前會議
2018年5月,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71名“酒托”涉嫌178筆詐騙的刑事案件。該案案情復雜,卷宗多達42卷,還有大量實物證據,對法官駕馭庭審能力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開庭前,法官主持召開了三次庭前會議,就管轄、回避、非法證據排除、調取新證據等可能導致庭審中斷的程序性問題充分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并促成控辯雙方就主要犯罪事實和主要定罪證據形成統一意見,明確案件爭議焦點。根據庭前會議情況,江岸法院制定了詳細周全的庭審保障方案和庭審提綱。
庭審持續了近8個小時,但調查繁簡得當,辯論焦點突出,庭審高效、有序。最終,71名被告人均表示對當庭查明的事實無異議,主要爭議焦點被當庭解決。有參加旁聽的市民在庭審結束后表示:“這么精彩的庭審,比電視劇演的情節都好看,意猶未盡!”
為強化庭審功能,提高庭審質效,武漢法院一方面狠抓庭前會議質量,明確規定必須召開庭前會議的10種情形,并詳細規定會議的范圍、內容以及效力。2017年以來,武漢法院共對117件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召開庭前會議。另一方面大力推進刑事辯護、法律援助全覆蓋,目前,武漢市各基層法院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師工作室,全市法院適用庭審實質化審理的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達100%。
